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8-28 15: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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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经信办〔2023〕109号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自贡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落实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委发〔2018〕31号)、中共自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贡市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自人才〔2022〕1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自府发〔2022〕11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自府办发〔2023〕14号)精神,现启动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 (一)兼并重组 对在收购、并购完成后一个纳税年度新增入库税金2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特殊人才奖励 对在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全职工作的个人,年综合工资收入40万元以上的,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 (三)技术改造项目 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无人机及通航三大产业的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对企业实施完成的投资 500万元以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进行奖补。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且固定资产投入达到 500 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新增中长期贷款进行贴息补助。 (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对通过国家AA级、AAA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且取得证书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奖励。 (五)科技成果转化。对使用我市企业生产且获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按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六)柔性引才 支持重点产业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顶尖、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团队),对自贡经济发展做出实际贡献的,分别按支付劳动报酬的30%、25%、20%给予用人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七)人才飞地 对总部设在我市的企业到市外(海外)建立研发中心的,根据“飞地”研发成果转化情况,给予其总部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和人才发展工作。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兼并重组、特殊人才奖励项目 责任科室:企业科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8320813 2.技术改造项目 责任科室:投资与创新科 联系人:张家达 联系电话:8320812 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 责任科室:信息产业科 联系人:郑罡宸 联系电话:8320831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责任科室:装备制造科 联系人:黄华刚 联系电话:8320889 5.柔性引才、人才飞地项目 责任科室:机关党办人事科 联系人:王梦乔 联系电话:8320819 (二)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责任科室:经济建设科 联系人:胡莲 联系电话:2109337 (三)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黄颖 联系电话:2400066 附件:1.自贡市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兼并重组项 目申报指南 2.自贡市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特殊人才奖 励申报指南 3.自贡市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4.自贡市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资金申报指南 5.自贡市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6.自贡市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柔性引才奖励申报指南 7.自贡市2023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人才飞地奖励申报指南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自贡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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