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措施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温经信规〔2025〕1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产业集聚
(一)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快投快产
1.支持对象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下同)2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2.支持标准
(1)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7亿元(含)以上、10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根据投资规模、建设进度、竣工投产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分别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4%、5%、6%,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激励。(详见支持标准表1)。
支持标准表1
序号 | 固投总额 | 激励 比例 | 细分档位 | 最高激励金额 |
1 | 2亿元(含)—5亿元 | 3% | 2亿元(含)—3亿元 | 700万元 |
2 | 3亿元(含)—4亿元 | 1000万元 | ||
3 | 4亿元(含)—5亿元 | 1300万元 | ||
4 | 5亿元(含)—7亿元 | 4% | 5亿元(含)—6亿元 | 2100万元 |
5 | 6亿元(含)—7亿元 | 2500万元 | ||
6 | 7亿元(含)—10亿元 | 5% | 7亿元(含)—8亿元 | 3600万元 |
7 | 8亿元(含)—9亿元 | 4100万元 | ||
8 | 9亿元(含)—10亿元 | 4600万元 | ||
9 | 10亿元(含)以上 | 6% | 10亿元(含)—20亿元 | 7000万元 |
10 | 20亿元(含)—30亿元 | 1.3亿元 | ||
11 | 30亿元(含)以上 | 2亿元 |
(2)对国家支持的“两重”“两新”、关键产业备份、重大专项等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7亿元(含)以上、10亿元(含)以上,根据投资规模、建设进度、竣工投产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可分别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4%、6%、8%、10%,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激励(详见支持标准表2)。
支持标准表2
序号 | 固投总额 | 激励 比例 | 细分档位 | 最高激励金额 |
1 | 2亿元(含)—5亿元 | 4% | 2亿元(含)—3亿元 | 1000万元 |
2 | 3亿元(含)—4亿元 | 1400万元 | ||
3 | 4亿元(含)—5亿元 | 1800万元 | ||
4 | 5亿元(含)—7亿元 | 6% | 5亿元(含)—6亿元 | 3300万元 |
5 | 6亿元(含)—7亿元 | 3900万元 | ||
6 | 7亿元(含)—10亿元 | 8% | 7亿元(含)—8亿元 | 6000万元 |
7 | 8亿元(含)—9亿元 | 6800万元 | ||
8 | 9亿元(含)—10亿元 | 7600万元 | ||
9 | 10亿元(含)以上 | 10% | 10亿元(含)—15亿元 | 1.25亿元 |
10 | 15亿元(含)—20亿元 | 1.75亿元 | ||
11 | 20亿元(含)以上 | 2亿元 |
3.支持阶段
实现开工入库,按总激励金额的10%兑现激励。实现竣工投产,按总激励金额的30%兑现激励。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分5年按照总激励金额的5%、5%、10%、15%、25%兑现剩余激励(详见各阶段支持比例表)。
各阶段支持比例表
序号 | 支持阶段 | 支持比例 |
1 | 开工入库 | 10% |
2 | 竣工投产 | 30% |
3 | 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 分5年按照5%、5%、10%、15%、25%给予剩余激励。 |
4.申报条件
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九)支持创新成果首试首用 方向一:“三首产品”认定激励 1.支持对象 获得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三首产品”认定的企业。 2.支持标准 对申报单位产品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三首产品”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激励。同一申报单位多个产品获得认定的,只激励一次;同一申报单位产品获得多级认定的,按最高激励金额进行补差激励。 3.申报说明 免申即享,原则上企业获得“三首产品”认定后免申兑现。 方向二:销售规模激励 1.支持对象 获得方向一支持的产品。 2.支持标准 认定有效期内一个自然年度产品实际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按实际销售额的5%给予激励,单户企业最高激励100万元。
三、支持企业数实融合 (十三)鼓励企业加速大规模技术改造 1.支持对象 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且实施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增资扩产项目。 2.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设备及其配套软件实际投资的5%,给予连续两年累计最高1000万元激励。 技改 激励 上年度项目技改 投资规模 支持比例 激励金额 500万元(含)―5000万元 3% 15―150万元 5000万元(含)―1亿元 4% 200―400万元 1亿元(含)以上 5% 500―1000万元 (十四)支持企业智改数转网联 方向一: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 1.支持对象 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仓储等环节应用信息技术进行降本增效的工业企业。 2.支持标准 按自主研发或购置信息化系统的10%给予单户企业最高60万元激励。 3.申报条件 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仓储、财务、营销等环节应用信息技术提高效率,自主研发或购置ERP(企业资源计划)、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MES(制造执行系统)、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等(不限于以上)信息化系统。 四、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工业发展的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且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领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二)本细则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调整,从其规定执行。温江区同类性质政策不可叠加享受。 (三)本细则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温经信规〔2025〕1号)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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