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措施实施细则

2025-12-23 12: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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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温经信规〔20251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产业集聚

(一)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快投快产

1.支持对象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下同)2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2.支持标准

1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7亿元(含)以上、10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根据投资规模、建设进度、竣工投产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分别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4%5%6%,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激励。(详见支持标准表1)。

支持标准表1

序号

固投总额

激励

比例

细分档位

最高激励金额

1

2亿元(含)—5亿元

3%

2亿元(含)—3亿元

700万元

2

3亿元(含)—4亿元

1000万元

3

4亿元(含)—5亿元

1300万元

4

5亿元(含)—7亿元

4%

5亿元(含)—6亿元

2100万元

5

6亿元(含)—7亿元

2500万元

6

7亿元(含)—10亿元

5%

7亿元(含)—8亿元

3600万元

7

8亿元(含)—9亿元

4100万元

8

9亿元(含)—10亿元

4600万元

9

10亿元(含)以上

6%

10亿元(含)—20亿元

7000万元

10

20亿元(含)—30亿元

1.3亿元

11

30亿元(含)以上

2亿元

2)对国家支持的两重”“两新、关键产业备份、重大专项等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7亿元(含)以上、10亿元(含)以上,根据投资规模、建设进度、竣工投产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可分别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4%6%8%10%,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激励(详见支持标准表2)。

支持标准表2

序号

固投总额

激励

比例

细分档位

最高激励金额

1

2亿元(含)—5亿元

4%

2亿元(含)—3亿元

1000万元

2

3亿元(含)—4亿元

1400万元

3

4亿元(含)—5亿元

1800万元

4

5亿元(含)—7亿元

6%

5亿元(含)—6亿元

3300万元

5

6亿元(含)—7亿元

3900万元

6

7亿元(含)—10亿元

8%

7亿元(含)—8亿元

6000万元

7

8亿元(含)—9亿元

6800万元

8

9亿元(含)—10亿元

7600万元

9

10亿元(含)以上

10%

10亿元(含)—15亿元

1.25亿元

10

15亿元(含)—20亿元

1.75亿元

11

20亿元(含)以上

2亿元

3.支持阶段

实现开工入库,按总激励金额的10%兑现激励。实现竣工投产,按总激励金额的30%兑现激励。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分5年按照总激励金额的5%5%10%15%25%兑现剩余激励(详见各阶段支持比例表)

各阶段支持比例表

序号

支持阶段

支持比例

1

开工入库

10%

2

竣工投产

30%

3

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5年按照5%5%10%15%25%给予剩余激励。

4.申报条件

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九)支持创新成果首试首用

方向一:三首产品认定激励

1.支持对象

获得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三首产品认定的企业。

2.支持标准

对申报单位产品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三首产品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激励。同一申报单位多个产品获得认定的,只激励一次;同一申报单位产品获得多级认定的,按最高激励金额进行补差激励。

3.申报说明

免申即享,原则上企业获得三首产品认定后免申兑现。

方向二:销售规模激励

1.支持对象

获得方向一支持的产品。

2.支持标准

认定有效期内一个自然年度产品实际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按实际销售额的5%给予激励,单户企业最高激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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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企业数实融合

(十三)鼓励企业加速大规模技术改造

1.支持对象

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且实施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增资扩产项目。

2.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设备及其配套软件实际投资的5%,给予连续两年累计最高1000万元激励。

技改

激励

上年度项目技改

投资规模

支持比例

激励金额

500万元(含)―5000万元

3%

15―150万元

5000万元(含)―1亿元

4%

200―400万元

1亿元(含)以上

5%

500―1000万元


(十四)支持企业智改数转网联

方向一: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

1.支持对象

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仓储等环节应用信息技术进行降本增效的工业企业。

2.支持标准

按自主研发或购置信息化系统的10%给予单户企业最高60万元激励。

3.申报条件

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仓储、财务、营销等环节应用信息技术提高效率,自主研发或购置ERP(企业资源计划)、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MES(制造执行系统)、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等(不限于以上)信息化系统。

四、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工业发展的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且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领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二)本细则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调整,从其规定执行。温江区同类性质政策不可叠加享受。

(三)本细则自202512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温经信规〔20251号)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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