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材申报
一、认定对象
就职于锦江区企事业单位,在其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对推动锦江经济社会、新质生产力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二、认定类别及条件
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须与锦江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含上级单位派遣)或在锦江区创办企业(所创办企业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含间接持股),且个人和所在单位或所创办企业为锦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分为自主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提级纳入《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其中一类;自主认定区级高层次人才,分别纳入《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A、B、C、D其中一类。原则上每年每个企事业单位自主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不超过1名、自主认定区级高层次人才不超过2名。
(一)自主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
1.自主认定市级A类人才。原则上应符合《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A类人才标准,且为锦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2.自主认定市级B类人才。应符合《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B类以上人才标准,且为锦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3.自主认定市级C类人才。应符合《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D类以上人才标准,且为锦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自主认定区级高层次人才
1.自主认定区级A类人才。相当于《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A类人才标准,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成果产业化生产等领域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人工智能、现代商贸、新兴金融、数字传媒、都市工业、都市文旅、都市医养等“1+3+3”产业领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在科教文卫及社会治理、公园城市建设等领域产生重大社会效益。
2.自主认定区级B类人才。相当于《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B类人才标准,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成果产业化生产等领域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人工智能、现代商贸、新兴金融、数字传媒、都市工业、都市文旅、都市医养等“1+3+3”产业领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在科教文卫及社会治理、公园城市建设等领域产生重大社会效益。
3.自主认定区级C类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区级相当层次人才。相当于《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C类人才标准,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成果产业化生产等领域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人工智能、现代商贸、新兴金融、数字传媒、都市工业、都市文旅、都市医养等“1+3+3”产业领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在科教文卫及社会治理、公园城市建设等领域产生重大社会效益。
(2)用人主体定向赋权认定人才。符合《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C类用人主体自主认定条件的单位,推荐认定的高级经营管理、核心岗位骨干、关键技术研发,且为锦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或为锦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急需紧缺的人才。
(3)用人主体“揭榜挂帅”岗位专项认定人才。符合《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C类用人主体自主认定条件的单位,通过“揭榜挂帅”岗位带指标靶向引进的试用期满转正的人才。
4.自主认定区级D类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区级相当层次人才。相当于《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D类人才标准,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重大成果产业化生产等领域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人工智能、现代商贸、新兴金融、数字传媒、都市工业、都市文旅、都市医养等“1+3+3”产业领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在科教文卫及社会治理、公园城市建设等领域产生重大社会效益。
(2)用人主体定向赋权认定人才。符合《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D类用人主体自主认定条件的单位推荐认定的高级经营管理、核心岗位骨干、关键技术研发,且为锦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或为锦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急需紧缺的人才。
(3)用人主体“揭榜挂帅”岗位专项认定人才。符合《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D类用人主体自主认定条件的单位,通过“揭榜挂帅”岗位带指标靶向引进的试用期满转正的人才。
三、认定程序
(一)自主认定市级高层次人才、区级相当层次人才认定程序
1.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向用人单位归口产业(行业)主管部门提交自主认定申请。
2. 综合认定。产业(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综合认定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对申请人选进行综合认定,经党组(党委)会研究通过并经分管区领导同意后,形成推荐人选报区委人才办。
3. 背景审查。区委人才办会同公安、法院、检察院、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意见,对推荐人才及用人单位进行背景审查。
4. 认定核准。背景审查通过后的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建议人选提交区委人才办主任办公会审议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二)用人主体定向赋权认定程序
1. 定向配额。主管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向符合《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C、D类用人主体自主认定条件的单位定向赋权1名推荐名额。
2. 用人主体自主推荐。拥有定向配额的用人主体党委(党组)或公司董事会提出拟自主认定人选,在单位内部进行5个工作日的人选公示,公示完成后报产业(行业)主管部门。
3. 综合审查。产业(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赋权标准,经党组(党委)会研究通过,形成推荐人选报区委人才办。
4. 背景审查。区委人才办会同公安、法院、检察院、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意见,对推荐人才进行背景审查。
5. 认定核准。背景审查通过后的建议人选提交区委人才办主任办公会审议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用人主体“揭榜挂帅”岗位专项认定程序
1. “揭榜挂帅”岗位申报。符合《成都市锦江区人才分类目录(2024)》C、D类用人主体自主认定条件的单位,根据自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和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引进需求,向区人社局申请带指标靶向引才岗位。
2. “揭榜挂帅”岗位发布。区人社局组织相关领域行业专家组成认定委员会,综合用人主体申报岗位紧缺指数、能力要求、薪酬待遇、人岗供需情况等,对“揭榜挂帅”岗位进行审核,向全社会发布年度“揭榜挂帅”岗位需求及条件,并明确引进人才拟自主认定区级高层次人才类型。
3. 人选报送。通过“揭榜挂帅”岗位引进的人才,待试用期满转正后,由用人主体向区人社局报送自主认定人选。
4. 综合复审。区人社局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报区委人才办。
5. 背景审查。区委人才办会同公安、法院、检察院、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意见,对拟自主认定人选进行背景审查。
6. 认定核准。背景审查通过后的建议人选提交区委人才办主任办公会审议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