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5-06 14: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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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各相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成都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相关安排,成都高新区将直接受理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为做好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次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569:00—52817:00

二、驻点答疑、纸质及电子材料受理地点及时间

1.南区

地址: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3楼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

驻点答疑时间:565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材料受理时间:565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028-61106800

2.西区

地址:高新西区天目路21楼高新西区政务中心22号窗口

驻点答疑时间:5165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材料受理时间:5235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028-63911986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方式

1.申请方式一: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执行。

2.申请方式二:非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当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如企业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等需带原件,待查验后退回。

(二)网上申报时应提交的材料

按照相关要求,由专人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在材料受理点应提交的材料

1.应提交的电子材料(一式一份)

1企业注册登记表》(在线填报后导出)。

2《高企认定申请书》(由省高企办审核通过后导出)。

3高企网上申报审核通过截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示例见附件)

4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示例见附件)

5企业不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情况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示例见附件)

2.应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1《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各批次时间提交至材料受理地点,各类材料一式一份。

2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提供的纸质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书脊标示企业名称,简装尽量做成一本,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4.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5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咨询方式

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产业处

028-86668923028-86710230

2.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028-68107842028-68107837028-68107832

3.成都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028-61881732

4.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

028-62676761

5.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项目处

028-63911986

咨询QQ群:1103593025

附件:截图示例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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