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实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就发〔2024〕23号)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简阳市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2023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
(二)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裁员率=(2023年度参保单位新增领金人数/2023年度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100%。
(三)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单位、未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未注销(吊销)的单位(企业)。
(四)劳务派遣单位中被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纳入返还范围。
二、发放标准
以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度参保企业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为基数,按照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三、申领途径和所需资料
(一)免申即享
省厅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全省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推送至“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03.218.134),参保单位可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确认”模块核对单位基本信息、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要求见四(一)条)、返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信息完整和无误的进行确认,信息不完整或有误的修改完善后确认。
对数据比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参保单位,可在政策规定期限内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模块自主申请或前往单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二)自主申领
1.数据比对遗漏或对数据比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参保单位,可在政策规定期限内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模块自主申领或到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服务窗口线下办理。线下办理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稳岗返还确认表(申领表)(附件2);
(2)单位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须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单位无严重违法失信查询截图;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划型等初筛结果有异议的参保单位须提供认定部门出具的相关佐证资料;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务派遣单位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自有员工和所有符合申领条件的实际用工单位应一次性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稳岗返还确认表(申领表)(附件2)、《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总表》(附件3)和《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表》(附件4);
(2)劳务派遣单位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单位无严重违法失信查询截图;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划型等初筛结果有异议的参保单位须提供认定部门出具的相关佐证资料;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劳务派遣单位申领中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劳务外包合同(协议)复印件;
②自有员工用工花名册;
(8)劳务派遣单位代为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稳岗返还(如果被代申领的实际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则仅能为其自有员工申领稳岗返还)。劳务派遣单位需与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准备以下资料:
①实际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②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复印件;
③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的员工花名册。
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四、资金拨付及管理使用
(一)资金拨付。
1.非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应提供正确的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提供在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者银行账户。
2.劳务派遣单位。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资金整体拨付至劳务派遣单位对公账户,劳务派遣单位需在稳岗返还资金到账30个工作日内将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的资金全额拨付至实际用工单位,并将拨付凭证及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提交至申领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于未按规定拨付实际用工单位稳岗返还资金、逾期未提交拨付凭证和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的劳务派遣单位,按要求退回未划拨资金,并取消次年稳岗返还申领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
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前已注销、撤销登记信息或注销参保信息的单位不再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享受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将稳岗返还资金纳入专账管理,并按规定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五、申领时限
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六、地址及联系电话
简阳市射洪坝街道松林路333号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服务窗口:028-27273301
失业保险科办公室:028-27229686
附件1.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二维码
2.2024年稳岗返还确认表(申领表)
3.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领总表
4.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表
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实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告
简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