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州市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种植规模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申报指南
为促进粮油增产和农民增收,以推广优质品种、农机农艺融合、轻简高效生产等技术为核心,支持粮油类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编制《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概况
依托新型规模种植业主,在全市分区域、分作物开展粮食单产提升创建示范,充分挖掘地种水肥药机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实施范围
全市14个镇街(除文井江镇外)。
三、建设内容
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选用优质品种、应用高产技术、改善生产设施设备条件等,努力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
(一)支持良种良法技物配套。大力推广主要粮油作物主导品种、当家品种和“稻香杯”获奖品种等高产优质品种,集成示范推广水稻集中育秧和机插秧、小麦免耕带旋机械直播和“一喷三防”、油菜分段机收等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突出抓好水稻育秧专用拌种剂、机插秧育苗专用肥和粮油作物主要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关键技物配套。
(二)支持生产设备条件改善。支持主体开展土壤改良、提升耕地质量,购置水稻集中育秧、工厂化育秧专用设备,购置病虫害防控设备等。
2023年以来,实施过同类项目的主体不再重复支持;享受过农机购置补贴或其他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主体与对象
实施主体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一粮油作物规模种植面积≥200亩)。本次申报名额不超过25家,其中:大户≥1个,合作社≥13个,家庭农场≥3个。隆兴片区(隆兴、白头、道明、崇阳、崇庆)申报名额≥10个,三江片区(三江、江源、大划、羊马)≥3个,元怀片区(元通、怀远、街子、观胜、廖家)≥4个。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需达到以下条件:
(一)家庭农场。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年以上,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且信息完善,取得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优先支持上年度获评高素质农民省级调训优秀学员、全国或全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省级示范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联合实施项目。
(二)农民合作社。已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和四川省农经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农民合作社章程制度上墙,成员账户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农民合作社及其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贷款风险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优先支持获评为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省级及以上示范社。
五、申报作物及目标
每个业主可以单独申报水稻、小麦、油菜高产示范,或申报水稻+小麦、水稻+油菜高产示范,单一粮油作物面积≤500。示范区水稻、小麦产量较全市平均水平提高30公斤以上;油菜产量较全市平均水平提高20公斤以上。
六、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10月-2025年12月
七、支持方式
项目总资金447万元,项目将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补贴。单个种粮大户或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20万元、农民合作社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示范推广良种良法补助不超过200元/亩。所有补贴标准不超过50%。
八、申报步骤
(一)自愿申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于2024年9月26日前向农业农村局申报,申报时提供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主体征信证明、近两年没有违规或处罚的说明以及家庭农场、合作社需达到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地点: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联系人:陈飞,联系电话:82380928。
(二)确定申报主体。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业主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申报主体,并将最后评审结果在崇州市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三)组织实施。
待申报主体确定后,市农业农村局将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申报业主按照实施方案内容精心组织实施试验示范。
(四)项目验收。
试验示范完成后,市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测产验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通过对公转账方式兑付补贴资金。
本申报指南由崇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崇州市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2.崇州市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doc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