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节能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1-01 1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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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节能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4〕89号)要求,现将我区节能改造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我区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企业,企业申报的项目为近两年备案(审批或核准)且已竣工并稳定运行6个月及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的项目年节能量需达到50吨标准煤及以上。
二、支持标准
对企业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000元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节能造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申请报告;
(三)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项目节能量计算中涉及到的所有数据的溯源凭证,项目投入证明材料;
(六)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在2024年11月30日前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tfryx.tfryb.com/),进行网上申报(平台操作咨询电话:朱老师:15852785592);
(二)初审。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成都市“天府蓉易享”平台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行文推荐上报;
(三)市经信局组织对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经营的企业,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二)同一项目已享受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请各企业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1,纸质资料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报区经信局安全监管与生态环境保护科,海科大厦30307室。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82795362。

附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节能改造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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