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区2025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0-15 16: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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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第四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二、评价认定标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优质中小企业具体评价、认定标准见。
   三、评价认定流程
  (一)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于11月30日前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我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于12月1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和纸质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局。
   四、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 12 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3.合规经营承诺书。
   4.申报“ 直通车” 的企业还需提供满足“ 直通车”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5.评价指标相关材料(财务相关指标可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资料)。
   6.企业简介(包括企业主营业务、主导产品及创新实力等情况,不超过 200 字)。
   五、联系方式
   企业服务科:王炘
   联系电话:86248815
                             

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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