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贯彻落实〈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贯彻落实〈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措施》已经市政府九届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德阳市贯彻落实《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推动《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府发〔2023〕5号)落地见效,促进全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根据国省统一部署,落实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强化税费服务指导。稳妥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简化纳税人发票开具流程,逐步取消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及时受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确保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省级核准。常态化开展税费支持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适用优惠政策和已享红利账单。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容缺办理,推动95%以上的税费优惠事项由备案改备查。(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三)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免收履约保证金等措施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比例提高至10%—20%,延续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二、加快金融政策落地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广“制惠贷”“园保贷”“税电指数贷”,在全市9个省级“园保贷”试点园区引入更多优质金融机构,积极争创“制惠贷”“税电指数贷”试点,推动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5%、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量不低于29亿元。落实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再贷款政策。持续开展绿色金融专项行动,推动全市绿色贷款2023年增速高于全国、全省水平。落实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期限延长要求。推动金融机构通过省征信平台投放贷款不低于150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税务局)
(五)加强金融服务优化。持续推广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等财金互动产品,落实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激励政策。鼓励银行机构与借款人共同协商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开展民营经济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推动民营经济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搭建银政企对接平台,组织大型融资对接会4次以上。支持银行机构将LPR下调和财政贴息奖补传导至贷款利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全年银行通过减少手续费让利不少于900万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办)〕
(六)强化融资担保支持。落实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低于1%。按照“随报随审随拨”的原则加强向上争取和及时兑付。落实《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按规定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保监分局)
(七)强化银政企合作对接。用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直联机制,力争新增上市企业2家以上。积极推进“险资入德”,加大对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引进更多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来德设立分支机构,对在我市现代金融产业园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实际到位注册资本的千分之五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改委、德阳银保监分局)
三、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八)深入实施存量倍增计划。开展“蓝鲸倍增”行动,设立“企业倍增奖”,给予重点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奖励。加快83个开工重点项目和65个竣工重点项目建设,争取更多项目纳入500个省经信重点项目、重点竣工项目库;对实际完成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分类分档支持。实施工业创新产品政府首购、销售奖励和首次进入市场奖励政策,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予以保险补偿等配套支持。加快组建先进制造业等“1+4”产业研究院、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创新中心,力争2023年创建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丘区山区中心,加快培育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主体和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外局)
(九)深入实施增量突破计划。聚焦能源装备、锂电材料、白酒等11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打造“链主”企业、培育“配套专家”行动,提升本地产业协作配套率和价值率。增设环渤海、浙江、江苏等5大驻外招商网点,积极开展基金招商“四季行”、深圳投资推介会、德阳基金小镇发布会等活动,全年拜访知名企业720家以上。力争招引30—50亿项目、50—100亿项目、100亿以上项目各10个,实现当年开工并纳入省级重大产业化项目招引奖励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经外局、市经信局)
(十)大力开展“聚源兴川”行动。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招院引所,争取中央在德院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行动,聚焦应用场景打造,引导本地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促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25项以上。积极推广“天府科创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十一)支持服务业提质发展。持续推进“转企升规”攻坚行动,培育壮大产业规模,推动生产型企业开展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商务服务等非核心业务“主辅(产销)分离”试点。加大服务业领军企业、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培育,动态发布物流、团餐、商贸等领域示范企业榜单,引领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服务业赋能融合计划,引导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项目申报“服保贷”,积极争创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十二)推动农业生产稳定发展。落实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确保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7.4万亩。落实种粮大户补助政策,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202万吨以上。积极争取新增油菜生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德阳供电公司)
(十三)支持建筑业壮大发展。实施“建筑强企”招引培育行动,对新引入的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综合甲级设计企业、年产值超5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其总部办公、科研培训的建设用地,按照招商引资有关用地政策予以支持。对晋升总承包特级资质(综合资质)、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发布诚信企业名录清单,引导优质国有企业和民营建筑企业开展合作,推动企业联合运营、资质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十四)加快项目审批和前期工作。用好“1+N”项目管理推进机制,全面推行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全流程、全周期跟踪指导服务项目建设,实现“签约即供地、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行政部门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35个、31个工作日以内,实行承诺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行政部门审批时间压缩至24个工作日以内。安排80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全市项目投资综合完成情况进入全省前列、6个区(市、县)综合得分进入全省前列、争取前期工作资金3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十五)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对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和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的选址项目用地,所需计划指标全额保障。成立闲置及低效用地处置专班,开展“要素瓶颈”整治行动,优先保障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的其他项目、市重推项目和能尽快开工建设的项目,积极争取省级统筹指标调剂。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资本金。积极推进德阳发展水务公募REITs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底前发行;储备1个REITs项目,力争进入省级REITs储备库。加大贷款支持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旌阳区停车场、继光水库改扩建等7个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五、促进消费市场回暖
(十六)促进消费提振升级。创新开展促消费活动,举办“德阳名品全国行”“第二届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德阳分会场活动”等重点活动,争创省级贸易与消费联动的特色消费促进平台、省级消费创新发展引领县各1个。加快打造消费新场景,不断丰富休闲娱乐、文创时尚、新零售等业态供给,争取1—2个消费新场景示范点位纳入省级培育。积极培育消费新业态,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大力发展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线上推广等新模式,支持打造直播电商基地和培育本土榜样带货主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
(十七)支持文旅恢复发展。实施入境旅游市场提振行动,加大对接待入境游客、赴境外营销的旅行团奖励力度。发放文旅消费券、体育消费券,支持隐海·调元文化产业园等项目争创省级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支持广汉等地创建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多渠道开展“安逸耍德阳”宣传推广活动,争取优秀作品获“安逸四川”文旅宣传推广奖励。继续推广“体育贷”,支持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十八)支持房地产市场回暖。鼓励商业银行对资信良好的房地产企业开展贷款融资业务;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确保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适当灵活调整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动态调整监管额度。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二套房认定标准等政策,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探索动态调整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持续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保监分局)
六、加力稳定外贸外资
(十九)鼓励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德行天下”国际市场拓展活动,积极争取承办重点国际性展会和经贸活动,对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的企业给予支持。鼓励中小微外贸企业组团出海、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给予支持。依法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组织重点培育企业纳入全省第二批“千户企业”。鼓励企业争创全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外贸企业,对列入清单的外贸企业开展国际物流、研发和“碳足迹”国际认证等予以支持。支持特色单品进口集散中心、“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德阳海关、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对年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下企业给予最高100%、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企业给予最高7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区域统保平台服务支持小微出口企业覆盖面保持在30%以上。支持企业汇率避险和跨境融资,对企业发生的外汇衍生产品履约金额、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外贸企业发生跨境融资贷款利息给予支持。加快中国(德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对综试区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园区和公共海外仓建设、主体招引培育和国际营销体系建设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十一)实施外资项目招引攻坚。开展“重大外资项目招引攻坚年”行动,建立健全外资工作专班机制,走访企业120家以上,一对一提供政策梳理、投资引导、激励奖补等服务。充分利用在德央企驻海外办事机构、海外招商中介机构、国际友城等外事资源,启动经贸、投资促进组团出行活动。对境外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当年在德直接投资超1000万美元的(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外商在德直接投资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当年超1000万美元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当年以境外投资者分配利润再投资符合有关条件且超1000万美元的(不含房地产业和金融业),按外商直接投资(FDI)到资额不低于2%的比例给予在德企业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外局,市财政局)
七、帮助市场主体降本增效
(二十二)加强水电气要素保障。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实行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将水、电、气、暖管线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对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且实行“三零”服务的用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提高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持续推广企业用户“一证办电”、房电联动“无感式”用电过户。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通信、广电“联合报装”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德阳供电公司、德阳自来水公司、德阳天然气公司、市通发办)
(二十三)落实车辆通行优惠政策。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及以上的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车辆通行费给予八五折优惠。对安装使用ETC的货车,车辆通行费给予6%优惠。延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30%优惠政策。对进出中欧班列图定站点货运集散地的集装箱运输车辆,车辆通行费给予60%优惠。(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二十四)强化施工结算保障。全面推行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路水路交通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严格实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当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工程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德阳银保监分局)
八、全力稳就业稳物价
(二十五)深化稳企稳岗和扩大就业。采取“免申即享”等方式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等政策,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年度毕业大学生、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降低担保门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升至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升至400万元。开展德阳市重点企业用工保障专项行动,打造省级零工市场1个以上。落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确保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不少于2000人。在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人行德阳中心支行)
(二十六)保持物价总体稳定。执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在政策执行期内市场收购价连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启动实施,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强化生猪产能调控,力争全年生猪出栏300万头以上。稳定环保、贷款、保险等长效性支持政策,完成冻猪肉储备任务,适时开展政府储备猪肉投放或收储。在物价涨幅达到启动条件时,向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九、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七)打造一流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十大营商环境整治行动,确保营商环境评价“保三争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管理,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在工程建设、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推行“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问题整改活动。依托德阳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经外局)
(二十八)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编制“一网通办”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完成15个便民利民主题服务专区建设,创建150个政务服务超市,“秒批秒办”事项增至200个。依托“德阳市零提交证明城市支撑平台”,推动全市政务服务领域80%以上证明材料“免提交”,50个以上事项“零提交”,50个事项“省内通办”,80个以上国省重点、10个以上本地特色“一件事”线上线下同标准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内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和具体实施。未特别注明实施期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