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0-29 17: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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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各企业

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337号)要求,为做好项目征集工作,结合申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按照《四川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川经信规〔20221号)要求,项目分为“储备项目、竣工项目、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投产达产项目”五类。

(一)储备项目指已签署投资协议或拟定建设计划,且定于2年内开工的新建和技改类项目。

(二)竣工项目指2024年底前已开工、2025年能建成投产的项目(不含2025年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

(三)在建项目指2024年底前已开工,2025年不能建成投产的项目。

(四)新开工项目指已完成项目核准(备案),计划2025年内开工的项目(含2025年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项目)。

(五)投产达产项目指2024年竣工或2025年计划竣工,且在2025年能投产达产的项目。

二、申报标准

(一)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布局和绿色低碳要求,对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建圈强链”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产业链强链补链、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支撑引领作用。

(二)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其中,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求:新建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技术改造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产业数字化、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以及农产品加工,含中药材精深加工、智能农机装备等乡村振兴类项目不受此限制)

(三)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和环境保护政策、安全生产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的项目,投入产出比低的项目,多个无关联小项目打捆形成的项目,存在信用领域重大问题的企业法人实施的项目,以及其他不满足、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项目,均不得申报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四)项目须要件件须要件齐备。其中,在建类、竣工类及投产达产类项目,需取得前期备案、环评、安评、节能审查等要件;新开工项目,要件办理情况需符合建设时序。

三、申报流程

(一)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自行登录“四川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库”填写项目申报相关信息。

(二)各产业部门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向市场监管部门查询申报企业的经营状态、违法失信、近3年行政处罚记录等情况,并与发展改革局项目处对接2025年省重点项目申报情况,确保申报信息一致。符合要求推荐为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请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发展改革局经信处。

(三)项目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处(室)会商后,研究提出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议名单,并筛选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产业项目作为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议名单,予以重点推进。

(四)对于符合条件但未申报的项目,经济和信息化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纳入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议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企业20241027日(星期)前将申报文件(含附件及电子版)发至对应产业部门的企业服务专员处。拟申报为重大产业项目的需同时上报单行材料(见附件4)。

(二)储备项目填报2025年储备项目汇总表(附件1),竣工项目、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填报2025年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入库汇总表(附件2),投产达产项目填报2024年竣工及2025年计划竣工项目新增产值预测表(附件3)。

 

附件:1.2025年储备项目汇总表

    2.2025年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

    3.2024年竣工及2025年计划竣工项目新增产值预测表

    4.2025年重大产业项目单行材料(模板)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41022

 

 

(联系人:黄思远,028-85339309邮箱:hsycd@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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