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科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内江市科学技术局修订了《内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内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6日
内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依托于行业、领域科技实力雄厚的重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高校,拥有一流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与相关企业紧密联系,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规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方面的作用,结合内江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 组建原则及主要任务
第一条 工程中心是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打造“产业内江”的重要手段。工程中心主要依托于行业或领域内科技、经济实力较强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拥有较强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的专业人才队伍,与相关企业紧密联系,采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技术创新规律的有效运行机制及先进的管理模式,同时具有自我良性循环发展机制的科研开发实体。
第二条 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根据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系统化、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并不断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系列产品;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服务。
第二章 组建条件
第三条 工程中心所属行业为我市规划发展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技术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四条 申报单位在市内同行业或技术领域中具有较强的科研工程开发实力,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设计基础,拥有成果推广转化、技术信息服务等能力和任务。
第五条 申报单位为企业时,需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基础,并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或专利等。
第六条 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时,需具备相关领域市内领先的研究开发能力和实验条件,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或专利,并有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等。
第七条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管理水平高、创新意识强。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且其支出的比例随着企业的发展逐步增长。拥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工程技术人员,有一批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
第八条 申报单位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同时具备联系、协调企业并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第九条 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有固定的场所,必要的研究、试验、检测、分析设备。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十条 申报单位填写《内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表》,编写《内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市科学技术局。
第十一条 市科学技术局根据申报单位提出建设工程中心的申请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履行备案程序。
第十二条 按照“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经市科学技术局审批后,下文批复申请单位组建“内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四章 经费及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工程中心组建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第十四条 工程中心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管理,积极推行技术入股和智力参股。工程中心面向市内外行业、企业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科研-开发-产品-市场的良性循环。
第十五条 工程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市科学技术局每三年一次对工程中心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取消其工程中心资格。
第五章 政策支持
第十六条 工程中心择优推荐申报省工程中心。
第十七条 工程中心研制开发的新产品、中试产品将优先推荐申报省、国家级“创新产品计划”,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对运行状况良好的工程中心,对其申报的国省市科技项目、推荐评选等予以重点引导和指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实施,原《内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 :
内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中 心 名 称:
依 托 单 位(盖章):
主管部门(县、区)(盖章):
填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内江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二三年制
内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请表
中心名称 |
| 运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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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单位 |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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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性质 |
| 技术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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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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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负责人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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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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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意义及研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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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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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单位意见 |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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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单位意见 |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内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工程中心概况
包括中心名称、研究领域、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及其合作形式,中心建设的地址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体制、核算形式等。
组建的必要性
涉及技术领域的发展现状,国内外研究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技术发展需求,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中心组建后对申报企业和我市相关行业、领域技术进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意义等。
建设的可行性
1、技术可行性。研究内容涉及的上游技术发展情况,预计成果产出的形式和可靠性,实施过程中技术创新的主要内容及其先进程度等。
2、经济可行性。研究成果的主要应用领域,在我市产业化的形式,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申报基础条件。主要包括依托单位名称、性质、资产、人员,生产品种和水平,财务经济状况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现有技术研究、开发和设计情况,特别是自主知识产权的状况,技术人员、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现状,产学研合作情况,以及在省内、国内同行业中的技术水平和实力。
主要任务和目标
1、主要研究方向。
2、主要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
3、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目标。
实施计划
1、总体设计和布局(包括中心的基本结构、人员组成、单元及其职责、任务和相互关系)。
2、投资规模及建设资金来源与构成比例,分年度用款计划。
3、建设经费的支出预算及仪器设备添置清单。
4、组建的计划进度与考核指标。
5、建成后的研发能力、水平以及运行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
6、保障措施(管理、人员、经费、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