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申报指南

2024-08-28 13: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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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号,简称《实施方案》)中的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的基本条件,及各类型企业评价认定标准的企业,分别按要求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依法在本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4.符合《实施方案》中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1.已公告的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且未成长为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可新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2021年度“川经信企业函〔2022〕36号”文件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按要求进行了年度数据更新且未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可申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符合《实施方案》中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1.已公告的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可新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2021年度“工信部企业函〔2021〕197号”文件通告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符合《实施方案》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各区县、园区应不予推荐申报:

1.申报资料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数据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主体名单;

2.企业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情况的。

二、申报途径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2024年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认定。自愿申报的企业,须于每季度申报期内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进行申报,并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网上申报时要如实填报生产经营数据,并按要求上传佐证资料(参照附件3,上传材料大小合计不超过300M),佐证资料不得缺项(缺项则该项内容在评审时将不被认可)。

第一季度:网上申报时间为1月1日至2月29日,纸质资料报送时间为3月3日前。

第二季度: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纸质资料报送时间为6月3日前。

第三季度:网上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纸质资料报送时间为9月3日前。

第四季度: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1月30日,纸质资料报送时间为12月3日前。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网上申报已于2024年2月1日开始,4月30日网上申报截止。纸质资料报送时间为5月6日前。

第一步:新申报(复核)企业登陆培育平台后,首先在培育平台首页的“数字化水平评测”模块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截图保存企业的数字化水平评测结果证书。

第二步:

1.新申报企业在首页选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模块进行申报。

2.复核企业通过首页的“企业复核”模块跳转至“企业信息管理”-“认证到期管理”页面,选择复核路径中对应梯度完成信息填报。

新申报(复核)企业均应在培育平台上如实填报生产经营数据,并按要求上传佐证资料(参照附件3,上传材料大小合计不超过300M),佐证资料不得缺项(缺项则该项内容在评审时将不被认可)。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2024年网上申报时间待工信部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1.新申报企业在首页选择“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模块进行申报。

2.复核企业通过首页的“企业复核”模块跳转至“企业信息管理”-“认证到期管理”页面,选择复核路径中对应梯度完成信息填报。

新申报(复核)企业均应在培育平台上如实填报生产经营数据,并按要求上传佐证资料(参照附件3,上传材料大小合计不超过300M),佐证资料不得缺项(缺项则该项内容在评审时将不被认可)。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新申报(复核)企业在培育平台上完成申报后,从平台上导出申报表,连同佐证资料编制申报书,交区县、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县(园区)初审推荐。各区县、园区对辖区企业的申报资料及相关数据进行初审、实地核实后,出具审核意见,连同申报企业汇总表、企业纸质申报资料(创新型纸质资料一式一份,专精特新纸质资料一式两份,专精特新“小巨人”纸质资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市级审核推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拟认定名单报省经信厅备案。对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推荐至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申报。

(四)认定和公布。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各市州备案的创新型企业名单审定后予以公布;按认定标准对各市(州)推荐的专精特新申报企业的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发布认定名单;按认定标准对各市(州)推荐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企业的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后,推荐至工信部进行申报,经工信部按程序评审和公示后予以认定。

附件: 1.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资料(参考).docx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资料(参考).docx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资料(参考).docx

               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汇总表.docx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6.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7.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相关文件: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docx

相关链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期满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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